第1个回答 2018-04-20
夫妻离婚,女方对于孩子的归属,要根据自身情况去定。一、自身情况比较弱的女性,比如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连养活自己都困难,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按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二、有固定收入而且收入还比较高的女性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孩子父亲出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女性带孩子,再嫁人的话,孩子不一定是障碍,而且还有可能成为夫妻关系的润滑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0-17
离婚父母抚养离婚子女是法定义务,对于是否带孩子不是你主观态度可以决定的。如果孩适合与母亲生活,你想选择不带孩子法律是不支持的。
第3个回答 2019-04-05
很多女方由于体验了生孩子的不易,他们不愿再生孩子,所以她们中很多人想要带着孩子嫁人,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与孩子相依为命也是不错的选择。
但是带孩子也有带孩子的问题,相当多的男方不接受女方带孩子嫁过来,这可能带来再婚的困难;单身是也有问题的,特别是女孩子如果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很亲近的男人,她对男人的理解可能很表面很偏面,对其将来恋爱婚姻造成很大困扰。
第4个回答 2018-10-12
离婚后哪一方带孩子,可以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宣判。但最中心的要照顾到的是:孩子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生活环境。离婚的男女双方,谁能提供更好的环境、条件,谁抚养孩子。另一方,有探视的权利,也有提供一些必要的扶养费的义务。本来,两个人组建一个家庭,很不容易了,后来,又由于某些原因分手了,双方都不高兴。更不高兴的是孩子。所以,离婚的男女应该本着谁能提供更好的条件谁抚养的原则,来决定谁来抚养孩子。不要再争来争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