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被骗,中介如果参与,应承担同案共犯的刑事责任。如果不知情,则不能追究中介的责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由于中介公司未核实权属情况和抵押情况,造成委托人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一般会驳回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买房被中介欺骗,能否追究中介的违约责任,要看中介欺骗的具体情形。
中介推销房子的时候关于有关系能帮减免8000的税的承诺是无效的,因此种原因被欺骗,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承诺通过关系减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该承诺无效,买房人不能追究中介的违约责任,也就无权拖欠其中介费。
在中介发了律师函的情况下,买房人应当主动支付中介费,以免成为诉讼被告,承担更多不利后果。
扩展资料:
《合同法》关于违法承诺导致合同无效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我是吓唬中介说当初他承诺的事我有录音啦。觉得中介应该不至于为了8000元去起诉吧?多麻烦啊,也一样要拖个大半年的,他有这个精力吗?只是气中介为了拿到中介费,两边都骗,卖家也跟他们闹过,要是不解决卖家就不肯过户,所以中介最后只好免了他的中介费。所以我也心里不痛快,就算给,也要给我一个说法才是吧。
追答我不知道你找的是什么公司,但一般能有律师函的公司都不会是小公司,只要是大公司都有法务部的,专门负责案子的纠纷和案子法律方面的事,所以和门店营业部无关,不耽误业务员的工作。
另外换个角度想想其实中介有时候是用了一些手段让客户和房东促进成交,但出发点除了中介挣点钱外也是帮双方达成所愿,不难看出这几年房价涨的厉害,当初买的时候觉得挺贵的,等涨上去之后才觉得中介“逼”自己下定的时候是对的。
中介毕竟也有做案子的售后服务,你说吓唬中介有录音,应该是没有的,如果真走上司法程序你不一定会赢哦!
其实我也知道啦,只是心里觉得生气,中介不该为了成交而承诺一些不可能的条件,要我就这样低头认了觉得不痛快,怎么也得给个说法才是。收到知会函后才有点担心。只是不知会不会真告我。要真告,那就告吧,当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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