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离婚协议书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由他承担,我还有责任要帮他还吗?

我和我老公于2008年结婚,婚后老公好赌欠下了一笔巨债,而且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直到今年才东窗事发,此后我便和他离婚,离婚协议书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债务都由他承担,现在,他的债主来起诉我,请问我有责任要帮他还债吗?
债是赌债没错,但是这个钱是他借了担保公司的钱去还赌债去了的......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而且担保公司借条上我也没有签字的......

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对方是无权追偿的;但如果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3

离婚协议书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由老公承担,那么妻子没有责任要帮他还债。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1)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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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1、只要是合法的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由丈夫承担,但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妻子共同承担;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3个回答  2019-02-03

只要是合法的债务,即使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由丈夫承担,但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妻子共同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不知道对方婚内借款离婚可否免除债务责任

湖州市民秦女士致电党报热线:我和丈夫现在准备离婚,可是现在发现他婚内一笔我不知道的借款,对方说这也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我承担相应责任。我觉得很冤,请问我是否可以免除相应的债务责任?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采访了湖州市南太湖公证处党支部书记费桔章。他表示根据最高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一般来说,秦女士如不能证明丈夫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工作、生活、经营所需的费用的,比如赌博、贩毒等法律不予承认的情况,该笔债务应视作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不能免除还款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不知道对方婚内借款离婚可否免除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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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没有。
因为是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不理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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