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地方民政局只办理了登记手续,因为个人财产问题用需
要有公正书,因当时还没有办完公正书,所以并没有领取结婚
证书。
但是婚姻登记的各种手续都已办完,这种情况的婚姻登记,会
受法律保护吗?属于合法夫妻范围内吗?
现在两人要分手。
需要取消婚姻登记吗?
如果取消结婚登记,这种情况双方是属于未婚 ?还是离异?
现在真的很急,希望专业人士,能给予正确的详细解释!再次
感谢!
那你能解释一下 这个问题吗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即成立法定夫妻关系。结婚证是夫妻关系的证明。
我真的很急 谢谢你
那你能解释一下 这个问题吗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即成立法定夫妻关系。结婚证是夫妻关系的证明。
我真的很急 谢谢你
那请问一下
只有 变更婚姻登记
或者 办理离婚。
才能解除两人关系?
他们现在这种情况 已经属于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了对吗?
再次感谢!
是啊!你们现在就已经被默认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啦。现在就只能经过变更或许经过取证之后再办理离婚这些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