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是专科学校,主要学的是技术,大学是主要学的是理论知识的。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而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为高职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是我国
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响应教育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规划,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从2012年起开始试办本科层次的专业(与本科院校合办)。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
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而在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则完整的囊括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层次的学历教育。
高职院校也有三六九等,地位从高到低依次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省重点高职,普通高职,民办高职,成人分校,中等专业学校。
大学(
拉丁语:UNIVERSITAS),泛指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指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和授权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组织,包括综合性大学、学院、高职高专等的学校。
“大学”一词是从拉丁语“UNIVERSITAS”派生,大致意思是“教师和学者的社区”。
大学的教学层次通常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研究生和本专科;其中研究生包括
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层次,本专科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教学方式主要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截至2015年5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陆地区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84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553所(含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447所,
独立学院275所,
中外合作办学7所),成人高等学校29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