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亲属即直接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关系者,也就是自己所生的和自已所从属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
从优生学角度考虑,从表兄弟(四代旁系血亲)甚至从从表兄妹也不宜结婚。
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例如:
J的爷爷的弟弟的孩子的孩子不属于旁系血亲,因为2个孩子的祖父不是一个人,而是兄弟,算是“四代内的”旁系血亲了。
所以,他是她爷爷的姐妹的儿子的儿子,他算她的什么亲戚?远亲还是近亲?
答案可以肯定的说是远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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