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的超过60岁的农村老人该不该按照工伤来赔偿?

舅公67岁,给一个公司守材料,工作时间是24小时制,守材料处是一个没有人家户的地方,他一个人。因为简易帐篷漏雨,打湿被盖,他就爬上去修整,结果摔下来,送至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我们与公司私下解决的时候,对方说舅公超过60岁,不构成劳动关系,按照人身损害来赔偿总共16万。
但是当初舅公是签有合同的,因为舅公没文化,不会写字,所以哥哥帮他签的,而且哥哥敢肯定签的是劳动合同,不是劳务合同。再加上舅公虽说超过60岁,但是他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没有退休金。更让人郁闷的是,舅公签的合同,公司扣押着,不拿给我们。我们一直问他们要,对方都是一直打马虎眼,不给!
请问各位法律人士,这种情况,我们可不可以要求按照工伤来赔偿?

第1个回答  2011-09-28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即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其若继续参加工作,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劳务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相关法律的调整,其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完全依其双方约定而定,劳动者不享受劳动法所规定的各项权益。
第2个回答  2011-09-28
应该按照工伤来赔偿,如有难度,可以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第3个回答  2011-09-28
你说的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应该可以享受到正规的劳动待遇的。
鉴于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的话,只是要拿出证据证明,你舅公在这家公司工作就行,法律会保护你舅公的合法权益的。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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