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宅基地房子,现在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时在农村买了套房子,找人办的房产证,现在房子拆迁,分得两套新房和拆迁款,卖家后悔了,扣留了一套小房子和拆迁款,现在大房子的房产证也在他们手上,我该怎么样要回来属于我们家的房子和拆迁款,当时买卖是出于双方同意的,爸爸为此身体差了许多,我很心疼,希望知道答案的同仁或者是好心人帮帮我,,,,,当时买宅基地的时间到现在为止已经十年了吧,如果不是解答的同仁希望你不要留言,谢谢

买卖获取的宅基地房子享有房屋拆迁的房屋赔偿款的,但宅基地的补偿是没有办法获取的。
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判决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作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特别是买受方,就应当注意合同无效后,如何才能在明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将将损失降到最低或希望法院的判决能保障自身的利益。
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7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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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7
宅基地买卖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卖家可以钻这个空子。
你可以根据国家合同法,当时买卖宅基地属于双方自愿且实际实施了交易。虽然法律上不合法,但你家在宅基地上造的房子属于你的,卖主无权取得房屋产权并取得针对房屋的拆迁房子和补偿款。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其实分2部分:
1)宅基地补偿
2)房屋补偿
你要搞清楚2套房子和补偿款的补偿对象,如果其中有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你并无宅基地使用权,所以你没有相应的补偿。但针对房屋的拆迁房子和补偿款,应该是你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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