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10-29
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证的,但已经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法律依法加以保护
之后的以结婚登记为准
第2个回答 2007-11-05
94年2月1日之后就没有所谓的事实婚姻了。
这和婚姻法颁布与否没有关系。
如果想结束同居,那就双方协商解决,
第3个回答 2007-10-29
新婚姻法里面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概念,所以他们没有形成结婚,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是如果去补办结婚证,婚姻行为即有法律效力。
第4个回答 2007-10-31
这根本不是事实婚姻,说到底就是同居.如果出现其他财产问题,或者出现第三者,吃亏的还是所谓的妻子.如果有了子女,那真是悲惨和后悔莫及.建议还是去办理结婚登记.别听甜言蜜语.我的一个同学就是如此经历.想到就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