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情况介绍:爷爷奶奶是北京人,在四合院里有2间平房,有3个儿女,我父亲是老大,因为早年下乡,户口迁回内蒙,后返城后迁回北京,但没有迁到我爷爷奶奶那里,我姑姑一直在我奶奶家生活,(原来我姑姑有房子,后来卖了和老人一起住)户口也在一起,现在老人已经去世,姑姑在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吧承租人变更成她自己。以后房子有可能面临拆迁,其他的子女没有任何继承或者是其他权利吗?
问题1 房管局直接变更为姑姑,程序上有问题吗?(老人去世后一年后变更的)
2 如拆迁补偿款其他子女有权继承吗?
3 题外话。如果和其他子女没关系,财产变了姓了,都给外人了哎
我父亲在中间可以争取到些利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