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现在我在某公司做设计,公司以试用期为由没有签任何合同,现在公司还没有发工资。
从道义上说,我不愿意拿了工资就跑。但是如果按照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有关条款,我是否需要提前几天告诉公司我需要离职?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依法离职是需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试用期离职通知书’履行告知义务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依法离职程序及手续:
劳动者想在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离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提前3天提出;
二、如果以未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为由,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后,可以立即离职;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行《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