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妈没那天起,父亲就有再婚念头,对我的感受全然不顾,我怀孕生子也不闻不问。从介绍所花了三千元认识了这个女人,现要求装修房子,我父亲四处借钱。人也很瘦,很憔悴。房子是我贷款买给父母的。她要是住进去我很不舒服。我妈才住了三年,真是福薄命薄啊。我心里堵着疙瘩不能释怀。
你是不能接受他再婚还是不能接受后妈入住你买的房子,还是说不能接受再婚从而不能住进你买的房子。理性一点给你梳理一下:
从法律角度看你父亲的再婚行为。你都是有孩子的人了,肯定已经成年了,你父亲的婚姻权力你无权干涉,他愿意与任何人合法的结婚,都是法律保护的私权利。
从法律的角度看你父亲住房的问题。房子应该是你母亲健在的时候取得的吧。按照你的说法是你贷款的,做的接力贷?房屋登记是怎么写的?如果是以老两口或者他们俩之一的名字登记的,那么法律上认定房屋为你父母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按照婚姻法和继承法,你父亲获得他婚内财产——房子的一般所有权,以及你母亲的财产继承权——房子的四分之一所有权(你得另外四分之一)。至于你父亲再婚的阿姨,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因为是婚前财产,所以关于房屋产权,你倒是不用过于担心。以后老人百年之后,如果你是独生子女,那就必然是你一个人的。当然情况也可能再复杂一些,那就是贷款你还完没有,如果没有还完,那么牵涉你父亲再婚期间有一部分贷款法律认定是他和后面再婚的阿姨的共同财产。
另外,你要是真是和父亲撕破脸,如果房屋登记在他的名下,那么你只能向他主张债权,而且协商不成就要诉讼,你还需要向法院举证当年不是赠与,而是和父母存在债务关系。官司并不好赢,而且伤亲情。
最后言归正传,社会关系或者说道德层面谈谈。从上面法律关系你可以看出来,你的救济途径其实并不是很通畅,所以要三思你到底要主张什么,要什么。要房子的话,应该是和阿姨没有关系的,她只是住而已。要债务吗?我觉得当年你贷款应该也是出于赠与的心态吧,毕竟是父母,你其实还是希望心里有个平衡吧,父亲不关心你,现在又准备让外人住以前妈妈住的房子,确实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不知道这个想法你和他沟通过么,是否有所交流。你也是有孩子的人,我个人认为,为人父母,绝对不会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好,而作为父亲,一般表达情感上都会更含蓄一些,当然也不排除会有自私的成分,人无完人。但是反过来想,我们有没有资格绑架他按照我们的道德标准去要求他们呢?我们已经都被抚养长大成人了,他们的义务已经尽到了,成人以后父母和我们的关系,其实是情分而不是义务。处的好就多处处,处不好就远一点,要是非从公平的角度讲,即使处不好两个人躲得远远地,我们做儿女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在他们老态龙钟的时候仍然要尽孝道,而且有义务。至于为什么?就冲我们已经长大成人健康的活的好好地,而且我们要还小时候养育的债。
至于老头儿懂不懂事儿,随他去吧。另外还有一句话,你已经失去母亲了,还是尽量珍惜眼前这个不讨你喜欢的父亲吧,毕竟每个人只有一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