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年去世,父亲要再婚。我不能接受,怎么办?

从我妈没那天起,父亲就有再婚念头,对我的感受全然不顾,我怀孕生子也不闻不问。从介绍所花了三千元认识了这个女人,现要求装修房子,我父亲四处借钱。人也很瘦,很憔悴。房子是我贷款买给父母的。她要是住进去我很不舒服。我妈才住了三年,真是福薄命薄啊。我心里堵着疙瘩不能释怀。

作为女儿,你的表现其实真的很不错。一个已嫁出去的女儿,贷款为父母购房,这种女儿不是没有,但的确很少。能够感恩于父母的养育,这样的子女无疑是值得称道的。
随着你妈的离去,父亲滋生再婚的念头,这其实也在情理之中。他不想孤独地终老一生,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而你“心里堵着疙瘩不能释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因为不想让父亲再婚,还是你仅仅是不喜欢“这个女人”。如果是后者,你可以找个机会和父亲好好聊聊,指出为什么找“这个女人”不合适;如果是因为前者,你应该从父亲的角度考虑父亲的感受,也同时从生活实际出发,考虑你自己是否能全力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毕竟,随着时间的推移,父亲会越来越老,越来越不会照顾自己。
不错,你可以多陪陪你年老的孤独的父亲,但毕竟你有一个家庭,还有年幼的孩子和老公需要顾及。你一个人,就算你想多陪陪父亲,终究会显得顾此而失彼,更何况久而久之,老公是否会对你因照顾父亲而影响家庭产生出什么意见。如果父亲有个老伴,既了却了父亲的心愿,也相对能让你也轻松许多。
再有,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女人”要住进你为父母买的房子而致使“心里堵着疙瘩不能释怀”,你可以和父亲商量一下,采用将房屋的产权转到你手上的做法,也就是将房屋的所有权过户到你的名下,或明确这房屋只是你赠予父母的个人财产,这样也就少了当你父亲不再需要这住房的时候与你的继母产生的纠纷。
一句话,你即要顾及到父亲的感受,又要杜绝因继母的出现而有可能导致的“后患”。
相信你能处理好这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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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28
老婆尸骨未寒就惦记再婚未免太绝情了。
不过,从两个方面来说呢,一个是感情,一个是金钱。
感情上来说,痴情的男人远没有痴情的女人多,男人都挺现实的,狠起心来比女人狠多了。你心疼妈妈,替妈妈抱不平,我觉得任何女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我也觉得你父亲太绝情,不过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爹要续弦你也没办法。从各个角度说,他是你父亲,为你的生命提供了1个精子和至少18年的经济支持和关爱,他对你做的就已经足够了,至少从法律上说是这样,他不肯付出更多你们也还有世界上最牢固的关系,这层血缘关系别人夺不走。至于对你孩子的态度,我想他现在是迷障了,这词儿你听过吗?就是陷进去了,男人对感情就是这样,带着征服欲,没到手的时候就一门心思要到手,真到手了反而未必会多珍惜,而且你对于他再婚的态度可能让他对你也有一些不满,所以现在才会用这个态度对待你.你也知道,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这件事你是很难扭转的,而你也要做妈妈了,你要保重身体,生个健康可爱的宝宝,这样才对得起这个小生命,等那个时候,你可能对于父母的感情就能有进一步的了解.
现在呢,既然事情我们不能改变,就换个角度,让自己心里舒服些.我觉得你妈妈其实是有福气的,她有个孝顺又争气的女儿,爱她,孝顺她,她得了你的济,享受过女儿的孝敬,比起那些长寿却子女不孝的女人幸福了,人生在世,重要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你对她的爱,还有你本人的存在,就是你妈妈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美好的东西.至于你父亲,也许他现在就是迷障了,或者遇到了什么有心计的女人,但是不管怎么样你们的血缘关系不会变,他早晚有一天会明白谁对他最重要,现在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养好胎,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个时候责任最大的其实不是你父亲,而是你老公,好好为小生命的到来最准备吧!
另外还有一个就是经济上的情况,这房子如果写得是你的名字,那你继母什么也捞不到,就算是你父亲的名字也是他和你妈妈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继承你妈妈的一部分遗产,当然未必要闹到这个地步吧,不过,老年人什么的,其实从某种角度说对女人是比较亏的,我这边,自己有房的女人一般不愿意很大岁数还再婚,感觉和给人做保姆似的——难道你给你父亲请个住家保姆,她住进你们家的房子你也会有疙瘩吗?还是要自己多开解自己,很多事情,我们不能改变,换个角度去思考就能舒服很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1-05

你是不能接受他再婚还是不能接受后妈入住你买的房子,还是说不能接受再婚从而不能住进你买的房子。理性一点给你梳理一下:

    从法律角度看你父亲的再婚行为。你都是有孩子的人了,肯定已经成年了,你父亲的婚姻权力你无权干涉,他愿意与任何人合法的结婚,都是法律保护的私权利。

    从法律的角度看你父亲住房的问题。房子应该是你母亲健在的时候取得的吧。按照你的说法是你贷款的,做的接力贷?房屋登记是怎么写的?如果是以老两口或者他们俩之一的名字登记的,那么法律上认定房屋为你父母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按照婚姻法和继承法,你父亲获得他婚内财产——房子的一般所有权,以及你母亲的财产继承权——房子的四分之一所有权(你得另外四分之一)。至于你父亲再婚的阿姨,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因为是婚前财产,所以关于房屋产权,你倒是不用过于担心。以后老人百年之后,如果你是独生子女,那就必然是你一个人的。当然情况也可能再复杂一些,那就是贷款你还完没有,如果没有还完,那么牵涉你父亲再婚期间有一部分贷款法律认定是他和后面再婚的阿姨的共同财产。

    另外,你要是真是和父亲撕破脸,如果房屋登记在他的名下,那么你只能向他主张债权,而且协商不成就要诉讼,你还需要向法院举证当年不是赠与,而是和父母存在债务关系。官司并不好赢,而且伤亲情。

    最后言归正传,社会关系或者说道德层面谈谈。从上面法律关系你可以看出来,你的救济途径其实并不是很通畅,所以要三思你到底要主张什么,要什么。要房子的话,应该是和阿姨没有关系的,她只是住而已。要债务吗?我觉得当年你贷款应该也是出于赠与的心态吧,毕竟是父母,你其实还是希望心里有个平衡吧,父亲不关心你,现在又准备让外人住以前妈妈住的房子,确实可以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不知道这个想法你和他沟通过么,是否有所交流。你也是有孩子的人,我个人认为,为人父母,绝对不会有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好,而作为父亲,一般表达情感上都会更含蓄一些,当然也不排除会有自私的成分,人无完人。但是反过来想,我们有没有资格绑架他按照我们的道德标准去要求他们呢?我们已经都被抚养长大成人了,他们的义务已经尽到了,成人以后父母和我们的关系,其实是情分而不是义务。处的好就多处处,处不好就远一点,要是非从公平的角度讲,即使处不好两个人躲得远远地,我们做儿女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在他们老态龙钟的时候仍然要尽孝道,而且有义务。至于为什么?就冲我们已经长大成人健康的活的好好地,而且我们要还小时候养育的债。

    至于老头儿懂不懂事儿,随他去吧。另外还有一句话,你已经失去母亲了,还是尽量珍惜眼前这个不讨你喜欢的父亲吧,毕竟每个人只有一对父母。

第3个回答  2011-11-26
姑娘,老汉以为,你应该打破传统观念,改变初衷,接受父亲再婚的现实,并力所能及的帮助父亲把继母娶回家,让母亲去世后的家庭从新焕发新的活力,你与孩子和爱人也有个温暖的归宿。
姑娘,你对父母的孝心值得赞赏,你面前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丧母之痛,鸠占鹊巢,别人栽树,继母乘凉,“她要是住进去我很不舒服”,但这能怪谁呢?母亲就是这个命,无福享受,福薄命薄啊,那你考虑过老爸丧妻的感受吗?老爸孤单、寂寞,孓身一人,去和谁说知心话,你能像妈妈那样呵护、照顾爸爸吗?显然是不能够的。老爸所以“人也很瘦,很憔悴”,就是妈妈去世老爸心里苦啊!他能跟谁说去,寻找老伴儿是老爸心理与生理的需要,再婚是老爸无奈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老人再婚最大的障碍就是来源于子女,特别是没有结婚的子女,理由基本上是称呼、感情,受气,虐待等,但对于出嫁结婚了的你,这些都不是问题,你可以指着孩子称继母姥姥嘛,继母对你好就多去那里几趟,对你不好,就少去,有继母照顾老爸,你在外工作会更加踏实,没有了后顾之忧,你何乐不为呢?
人是有感情的,一好换百好,你善待继母,继母就会殷勤的照顾你和外孙。要知道继母走这一步也是很难的啊!姑娘,为了老爸的晚年幸福,有人照顾,你应该深明大义、摒弃心理上不悦,不为老爸再婚设置障碍,释怀“心里堵着疙瘩”,让老爸体面的结婚,老爸和继母会感激孝顺的女儿的。姑娘,希望你能够听老汉的劝导,愉快的帮老爸操持喜事。
第4个回答  2018-11-15
【R】从法律上来讲,再婚是你父亲的权利。
房子是你贷款买的,不动产权证上的人应该是你,没什么好担心的。
天要下雨,爹要再婚,将来能替你照顾你父亲,未必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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