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纳税年度内,甲国总公司来自国内所得1000万元,来自其设在乙国的分公司所得500万元,甲国所得税率为35%,乙国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率为30%,并给予该分公司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的优惠待遇,请问在饶让抵免下,该总公司应向甲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额为多少?
在某一纳税年度内,甲国总公司来自国内所得1000万元,来自其设在乙国的分公司所得500万元。假定甲国政府规定的所得税率为40%;乙国政府规定的所得税率为40%,并根据有关税法规定给予该分公司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的优惠待遇。甲乙两国税收协定中有税收饶让抵免条款,计算总公司实际向甲国政府缴纳的所得税。
试述抵免限额的合理性。
试述涉外税收负担及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