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个人养老缴费:1800×8%=144
个人医疗缴费:1800×2%=36
2、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州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缴纳0.5%。参保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单位负担,也可以经参保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约定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比例;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统一缴交,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收代缴。
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一)参保人员从缴费的次月开始因病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不含“三个目录”规定应由个人先自付部分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金支付70%。
(二)参保人员停止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欠费后,补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同时补付相应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详见印发《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6]39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