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近期打算买二手房。可是卖方是唯一住房,不能及时把户口迁出去。请问如果让他留在上面的话,长期会对我有什么影响。比如将来孩子上幼儿园,孩子上学,拆迁,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之类的。谢谢大家了,把可能存在的弊端都说说。
我是本地居民户口,现在和爸妈在一起。我想买完就迁进去。我问了派出所了,人家说目前来看可以这么做,就是一个地址上有两户人。房本的名字那个人是户主。但是派出所要我写个证明,说如果我允许他在我家的地址上,以后发生一切问题由我负责。我就想知道,可能发生什么问题。
追答就是他不搬走你没辙
追问他人会搬出去,但是在派出所的户口会继续留着。这个有啥影响不?
就是想知道都会有什么风险啊?原房主以不好再买房子为由,一再要求延长合同里的时限,我就是想知道都可能会有什么风险,好决定给不给他延长。
追答其实风险就是你落户的时候不是户主,对孩子上学倒是没有影响,唯一就是自己家户口本里有个外人不好看吧。。。。一般的业主都很主动把户口迁出的,很少有非赖着不挪的情况,除非买不到二手房买新房需要时间长一点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是啊。卖方的人唯一住房,我给他钱了,他再去买,然后才能迁出去。可是他就是不愿意在合同上设定一个迁出去的期限,怕有违约金。所以我才担心,要是他不迁呢?他们都很大岁数了,万一在这个地址上病重死了,他儿女不管他,我是不是还得养老送终啊?
追答他不肯搬也没办法,让他留下也行,租给他住的那间,就ok了。你即可以收钱,老人家还可以住。两全齐美,如果他不讲理,也没法了!
追问他人不住,就是户口还放在上面而已。我就是担心户口以后对我家人又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