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答案为乙,我的疑惑是丙既然已经履行了5个月的债务,是不是已经默认对此债务负责了,因此应该由丙来承担违约责任。
丙既然已经履行了5个月的债务,是!不!是!已经默认对此债务负责了,他的这个行为是不是让他变成新债务人了;而且法律规定,债务转移后受让人成为新合同债务人,新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与原债务人无关。我新学法律,希望解释的详尽点
追答这叫代为履行,不是债务转移,概念要搞清楚。
甲乙之间约定由丙履行,而不是乙丙约定把债务转移给了丙,权利义务的实质并没有发生变化。丙同意代替乙履行那是丙对乙负责,债务转移了乙就不再是债务人,债务人是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