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占主要责任,非机动车占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如题所述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版本修订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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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先在交强险内“有责”内全赔对方。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超出部分机动车70%,非机动车30%追问

非机动车是电动车,骑车的已死亡,坐车者还在医院治疗,医疗费超过7万,交强险能否申请理赔?

追答

可以。只有交强险吗?在上述内应该全赔了。110000+10000。没有商业三责的肯定自己要拿超出的部分钱来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8-11
一般赔偿比例为:主要责任占70%,次要责任占30%(特殊情况除外)。
第4个回答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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