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收藏推荐 在民法中,法律行为一直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它一度被认为是“最难理解的基本概念。。至今,很多学者就该问题有儿种观点,甚至产生分歧。其中有较大争议的就是区分某一行为是否为法律行为或是事实行为。笔者通过对不同观点的分析、研读,提出一些见解。一、民法中的法律行为的概念要想很好的区分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首先要了解它们的概念:法律行为的概念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在学术界存在颇多争议,其争议并非针对概念本身,即:“法律行为是权利主体所从事,旨在设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而是针对该概念的内容。权利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这一点上是没有太多争议的。而存在争议的是对行为的认定问题上,主要分成两类观点。第一类观点,在民法通则颁布实施后,大多学者便将该概念中的行为进行了狭义解释,认为其只应是合法行为。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法律行为只是一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至于它是否合法需作进一步判断,因而可以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气针对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笔者更同意第一类观点。即法律行为应该是合法行为。首先从民法通则上看,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法律行为应为合法行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