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05
根据你所描述,该房产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想加配偶名字,需通过赠予实现。
具体程序如下:
1、签订《赠予合同》;
2、去当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予公证;
3、去房产管理局(个别地方是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5
我有过这样的经历,开始真的以为就交点工本费就行了,没想到国家的规定只是作表面文章,实际执行完全另一码事,你想国家的这群蛀虫怎么白白放掉这个贪钱的机会呢?
我的房子是婚前老公家付首付买的,婚后一个月内我就把房贷一个人还清了,虽说与老公签了个协议,但还是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已的名字。
对此事我先咨询了房产局,房产局回答你得先办理完税证明才能来房产局办理手续;
然后我又给税务局打电话,回答为你得先作公证,而且必须去税务局指定的公证处(多么明显,指定是什么意思,还不是和税务局挂钩的,到时双方分赃);不过想想为了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已的名字就去指定公证处也好,于是我就去公证处咨询公证费标准,回答是可选择两种方式之一:一平米收费70元或是(首付款+月供)*2%,如果按一百平米来计算,那么光公证费就得花将近一万元左右,看来国家法律规定的只收取工本费只是给外界人看的,等你问清来龙去脉后就有种上当且被戏弄的感觉。
经历上述事后,我只能感叹要想真正的让国家给老百姓一些实惠和便利真的很难,无奈国家规定一个样,下面这些蛀虫执行起来都会让变成为自已谋利的手段。所以最终结论就是,想加名字吗?行拿钱来。
第3个回答 2011-08-05
带身份证、户口、结婚证和申请到房管所就办,80元钱。
第4个回答 2011-08-05
只要不离婚就是共同财产啊!
你那个如果是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有贷款的,结婚期间共同支付贷款的部分,属于婚后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