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对员工的离职很宽松,员工有很大的自由权。
建议:1、不用写:”否则扣除当月工资“,因扣工资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提前离职并非扣工资的法定事由。建议改成“否则乙方(员工)自愿放弃当月工资。”
2、虽然合同中写明自愿放弃社保,该约定无效。只要不缴纳社保,就非法。为了风险最低,建议合同中除了自愿放弃社保的约定,还应加上一款:“甲方(单位)以每月多少元现金方式支付乙方社保费用,该费用随每月工资一起发放。”这样每月的工资总额不变,只是在工资中分离出来一部分作为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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