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被拉入黑名单是不会冻结银行卡的,冻结银行卡只有司法机关才能冻结,即法院在判决后为了保证债权人的权益,来冻结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或公安经侦部门发现该账户有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嫌疑,可以冻结该银行卡。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扩展资料:
对待进入失信惩戒的“黑名单”,总的原则是鼓励纠错、有限期惩戒、有条件修复。有限期惩戒,就是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不再列入联合惩戒的对象。
同时,相关条例亦有规定,涉及个人的信用记录,在失信行为终止之日起,该失信记录只保留5年,5年后予以消除。而不再作为惩戒对象的期限,具体由相关部门来制定。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