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某个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已经是第4天了,我不想干了,可以辞职吗?

我刚满20岁,两年前高考落榜,去年参加了成考,报考了医学,但拿着通知书去学校后才得知这个教学方式跟自学没什么两样,每月都得坐车去700多公里远的城市上两天课,还得每年交3100元学费,学费路费生活费加起来已经是不少数目了,由于经济问题读不成了,回来后在网上发布了求职信息(我在计算机方面有一定的知识,电脑操作也很熟练,在老爸的单位做过半年的档案员,本来想找个坐在电脑前做的工作),5天后收到了个电话,说:《有个职位,想做的话就当面联系》,我们就约了个地方见面了,他让我上车,上车后开始问起我的年龄,计算机操作方面的知识,然后说明了工作内容,是给学生们教计算机中等知识的工作(我还以为是给小学生或初中生教电脑操作课程的工作呢,没想到是给比我大好几岁的人当电脑培训老师的工作),我有信心能教好计算机基础课程,就接受了这份工作,一个月工资定为1500元,然后他带我进了家饭馆吃了顿饭,然后去电脑服务店写了分合同,我看完后同意了,然后他让服务员打印了两张,我们签了字,印了手印,下面是合同内容:
雇佣单位:X县XXX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XXXX(下面简称A方)
被雇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 详细地址:X县X小区X号楼X室 (下面简称B方)
1.a方与b方自愿签订了此合同
2.a方给b方准备所需的所有教课材料,给b方指定教课秩序
3.a方如果在此省范围内开办电脑培训班会调用b方到省范围内开办的培训班所在的市-县-乡去工作
4.a方在省范围内没有开办其他培训班的情况下将b方调到总部学校让其继续固定工作
5.a方无论有没有开办培训班都会照样给b方100%的工资
6.a方除工资外还会承担b方的住宿以及伙食问题
7.b方应当遵守a方的工作调配
8.b方不得违反合同随便旷课,不得随便迟到,应当将布置的工作按时做好
9.b方除了休息期外不得请假,不得随便不上课浪费学生的时间,若出现上述情况,a方有权向b方给予罚款处罚
10.a方与b方协商决定将b方的每月工资定为1500元人民币
11.b方在学校工作的空闲时间,应当附加做办公室工作
12.b方自己处理保险,a方将不负责b方的保险问题,a方以后会根据b方的工作表现考虑保险
13.此合同期限定为1年
14.若哪一方要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一万元违约金,还应当承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中午签完了合同,他就带我去了县党校,进去后我看见有一大堆大人,小的应该有24岁左右,大的40多岁的都有,大概30几个人,他向这些人介绍了我,说是我们xx县的某某职业学校的老师,今后给你们讲课什么的,就这样,他都没给我一个教材,也没给我指示教学方向,我也不知道该给他们讲什么,就这样站在他们面前想了想就从办公软件word开始教了,我擦。。。居然是微软办公2003,我常年使用微软办公2007的也快忘记2003了,唉…还好没全忘记,至少word2003我能80%的熟练使用,这几天就给他们讲了word,明天得开始讲excel,excel说真的快忘记了,基本操作我懂,专业操作就。。。
坐在讲台上我也无意间听见了一些悄悄话,说什么什么老师讲的很好,这老师讲的都听不懂什么的,听到这些我心情也可想而知了,我原本可不是老师啊!我一点经验也没有啊!这让我。。。唉…
就这样,今天是第4天了,我超不想干了!想辞职!但合同上有一万元违约金,不知道辞职了要不要交这笔钱,如果真的要交的话...唉...
我精神也快崩溃了...
我想问,如果我提出辞职,这笔违约金必须要交吗?还有就是因为现在的工作地点与我家较近,所以我没有接受他提供的住宿以及伙食,也就是说到现在我没有给他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1,劳动者提出解除(辞职)在三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依照第37条,这是30天前的规定提出解除(试行3日)未经单位批准通知雇主。然而,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赔偿;

二,劳动合同依照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不提前30天,他们不批准,你可以马上离开。此外,雇主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47条规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每年的经济补偿金的;

三,工人没有任何基础,终止劳动法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也可根据第90条的规定,造成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此,很重要的原因是合法的,只要为任何雇主原因不能合法地拒绝,当然,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但不能走,你走了,单位会找你的麻烦,缺乏补偿不说,你将不得不支付违约金,离职手续不给你,为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我建议你参考劳动合同法的第18条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款执行情况的第38条提出的原因,如辞职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时间不是由国家,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设定,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未能建立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工人。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有某些部门在此可以肯定的,在自XX年XX月XX年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XX个月至3月,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内容有任何不法情事引用的一行或两行),按照劳动合同法,建议劳动关系的第38条的有关规定,使雇主支付所欠完全按照的有关规定的工资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在时间的工作离境手续期间工资结算的第50条。当然

5,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3日)通知雇主,不需要任何理由,当被要求离开该单位离职手续第37条。

6,该通知可以这样写:有某些部门某些兹,签署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自XX XX XX XX年的几个月,因为我的原因,以3月,根据劳动合同法是现在辞职的第三个47,将在30天后离开单位,请不要接管单位的工作,我会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汇款,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第50条。特此公告

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并没有以挂号邮件签名或快递送达,以确保通知书的离职证明了这一点。

可以去,只要一个月的时间,但为了防止单位故意刁难,留下很好的证据提交的报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3-06
必须要交,除非合同里有 关于其他款项 中注明何种情况下可以解约,或双方达成协议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8

    .你们在合同中,约定的“若哪一方要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一万元违约金,还应当承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条款中,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也就是除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培训,约定服务期和竟业限制外,不得约定违约金,因此,该条无效的合同约定行为,是无效的条款。

    既然无效,你就不用承担任何的违约金费用。

    对于造成的损失,你没有实际造成成,因此,你无须承担。

    你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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