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套房 男方婚前由父母支付首付,购买房产。婚后由男方支付月供。全部装修,家具,家电由女方出资购买。但男方月收入低于女方,经常从女方那里拿钱。或有时候由女方出钱偿还月供。 第二套房 婚后由女方父母出资45万,男方借款5万(已经共同偿还)。全额购买房产一套,记在女方名下。但因房地产手续不全,至今没有办理房产手续。 第三套房 婚后由女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女方单独支付月供,记于女方名下。 我想问问,如果两人离婚,第一套房全部都是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不可以要求带走家具家电? 第二套房算不算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男方在女方不知情不同意情况下,偷偷卖掉这套房,女方有没有资格申请买卖合同无效?或者向他索要全额房款? 第三套房男方有没有资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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