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里有没有规定用工单位每天工作时间限制?

我是“劳务派遣”在这家工厂上班的,上个月还好,这个月突然每天最少上13个小时的班……做不完分配的任务还要继续加班?这合法吗?

不合法。《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02
应该不合法。但我们国家的公民是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薪水最少的。如果干不来可以跳槽。
第2个回答  2013-11-02
这个还真没有 让楼主失望了 等我把它加上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