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7-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协议离婚中的约定在登记之前不发生效力。所以——
一、男方婚前买房,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只能办到男方个人名下,办理时,需要女方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签字放弃,推翻离婚协议。
二、可以暂缓办理不动产证,待贷款还清并解押后办理,此时同样需要男方和女方共同到窗口签字,男方签放弃可办到女方名下。
三、如果男方不配合签字,可以起诉到法院,有法院判决房屋归属,如果法院判归女方一人所有,则女方携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不需要经过男方即可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