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金融业是指经营
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
银行业的简介:
银行业,在我国是指
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
政策性银行。银行是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信用货币、管理货币流通、调剂资金供求、办理货币存贷与结算,充当信用的中介人。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运转的枢纽。
保险业的简介: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
信托业的简介:
信托业(Trust Industry):信托是与银行、保险和证券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按照《
信托法》第一章第一节对信托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
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