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本公司去年刚成立,12月底亏损20000元,今年逐渐实现盈利,10-12月盈利680元,按25%所得税税率,应纳所得税170元。10-12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A类计算应纳所得税170元,听人说应该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需要交纳所得税了。在此请教各位老师:
1、本公司情况是否可以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若是,10-12企业所得税季度报表A类表该如何处理?
2、若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3、相关帐务处理怎么做?急等!盼各位老师不吝赐教,在此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