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一万块钱不还不值得起诉怎么办

如题所述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作为债权人,有权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是否选择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由债权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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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9

欠款不还的情况可以先行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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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3-04
完全应该起诉对方,法院的诉讼费也就50元!!!并且胜诉后由败诉方承担!!追问

可是他给我打的欠条已经七年了,起诉也不一定能赢

可是他给我打的欠条已经七年了,起诉也不一定能赢

追答

你现在去找他,让他给你再打一个就很好了!!并且七年之前的一万并不等于现在的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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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06
我今天给他打过电话我是有录音的
第4个回答  2016-03-04
不值得起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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