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师是什么性质?是事业编制吗?

如题所述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是指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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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7
如果你指的是农村义务教育特设岗位教师,是没有编制的。三年服务期满后自己愿意留任的,根据实际情况解决编制。但是实际情况比较难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17
义务教师是个什么样的教师不太清楚;但是,农村中小学的正式教师也是属于事业编制的,代课教师则是临时用工性质。
第3个回答  2020-03-17
农村义务教师录用的时候是没有编制的,等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转为当地正式编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第4个回答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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