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问题,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

我和我老公今年5月领的结婚证,7月办的婚礼的,当时因为他爸爸身体快不行了,所以结婚很仓促。房子没来得及买,用的他父母的房子先结婚了。结婚后他不上班不求上进就在家玩,还经常在我面前说他前女友怎么怎么好,他们怎么相爱,我觉得很厌烦,经常吵架,现在感情很不好,我想离婚。我们也没什么共同财产,房子是他父亲的名字。就是问一下,如果我们离婚,以下这些东西怎么分?
1、一直以来,我的工资都是他的两倍,我们刚办完婚礼他就从原来的单位跳出来不干了,到现在没工作,都是我在挣钱。工资怎么分割呢?
2、6月份,我父母给了我 一笔钱,还有我之前自己攒下的钱,现在存在我的存折上,是否要分割呢?因为结婚后我们的钱还是个管各的(并未签署任何协议),所以彼此并不知道对方有多少存款。我们各自的存款要拿出来共同分割吗?
3、5月份(领结婚证之前),他父母给了我一部分钱作为彩礼。对于彩礼,需要共同分割吗?
4、结婚我陪的嫁妆,要怎么分割呢?

请专业人士帮我看看,万分感谢。
谢谢milan_man 。
1、我们存折上的钱,在领结婚证之前存的都是属个人财产,结婚后存的则是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对吗?那如果我把存折上的钱全部转存到我父母的名下,还要分割吗?
2、我父母给我的钱是给我个人的,但是并没什么证据证明啊,该怎么举证呢?立个字据可以吗?

第1个回答  2007-10-05
1、基本同意楼上的。
2、对于楼主补充的,原则上是结婚前存的是个人的财产,结婚后存的是共同财产。你可以存到你父母的名下,但这是属于对财产的隐匿,只要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你的,那么法院会支持属于你的父母。
3、要想证明是你父母给你个人的钱,可以写一个赠与合同,把内容写明确些,意思就是把钱只能用于你自己。
4、如果离婚经过法院诉讼,主要是看证据。
第2个回答  2007-10-05
1、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你父母赠与的时候没有言明钱是只给你不给你老公的,那就是共同财产。如果你说有这样一个事实,就要你自己举证。结婚前存的钱属于你个人财产。
3、彩礼和嫁妆都是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可依协议分割,如果去法院判决的话,会考虑到你对于家庭经济贡献更大的情节,多判给你一些,不过估计顶多也就是个6:4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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