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正在医院鉴定伤情,之前刚去县刑警队报案。对方受伤者诬陷我动手打他,其实我只是去拉我同事而已,没对任何人动手。但当时由于天黑,无第三方证人,无现场监控录像。如果被害人鉴定轻伤甚至更严重的话,我该如何免于刑事责任?无第三方证人在场,也没有监控。我可以详细的描述出当时场景,而对方不一定能编造出来。
是诬陷我们一起打的。我能详细描述出当时情况,对方不一定能。这样还会被认定为打人者吗?再有对方是本地人,他们找人做伪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