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包**:安徽省宣城市小学教师,妹夫杨**:宣城市电信局职员。在此,我用了他们的真姓,我在此用他们的真姓,是希望都能对双方负责,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才7、8个月的小孩负责,谁对谁错,社会会给他们评价的。
他们的大致情况,我将细细诉说,请各位先不要急于回答。
我是她哥哥,在中学上班,工作也很忙,我的输入速度又不快,下午还有三节课,只有分次写完了。
事情还要从小孩出生开始说起:去年8月,妹妹剖腹产生下一小男孩,小孩很可爱,本应是两家幸福的事,然而却出现了一系列的差错。
剖腹产后1周,妹妹出院,在家做月子,她婆婆从乡下来宣城照顾她,据妹妹说,月子没有照顾好,从出院开始,打水洗脸洗脚都是自理,妹夫(以下称小杨)要上班也没指望他,晚上,婆婆也不愿带小孩睡,理由是自己身体不好,能带一晚,就能带十晚。小孩夜间哭闹,妹妹休息不好,月子之后,身体出现很多不良反映。
2个月后,我妈妈去宣城照顾我妹妹,妈妈在语言行为上,多少表现出责怪婆婆的意思,发生过口角,最终矛盾升级,出现动手现象,过了两天,小杨的姐姐、姐夫等一班人来到宣城,对我妹妹、妈妈骂了一些难听的话,晚上,走时,在我妹妹不知情的情况下,婆婆抱走了小孩,去了郎溪老家。
我妹妹、妈妈回娘家了,爸爸也回来了,一走住在我这里,忽然失去才2个月的小孩,一星期后,我妹妹想小孩都快疯了,每天晚上躲在被子里哭。打电话要小杨把小孩子抱过来,小杨说父母不恳,我们一家准备去要回小孩,但怕事情进一步恶化,妹妹多次找小杨公司的领导做小杨的思想工作,多次找妇联做小杨的思想工作,妹妹与父亲一起在小杨公司门口等他,小杨躲避,40天过去了,妹妹茶饭不思,渐渐消瘦。
妹妹决定起诉,但律师说光起诉要回小孩,法院不受理,因为小孩在男女双方都可以喂养,男方现在喂养,与女方要求喂养一样,这是属于民事问题,法院无法受理,只有起诉离婚,夺回小孩的抚养权。
于是,妹妹向叔叔借钱起诉了,一段时间后,婆婆将小孩抱来了,但由于起诉,妹妹借了责,妹妹想要小杨共同还这责,但小杨很长时间也不提关于撤诉的事,一段时间后,小杨责怪我妹妹:我们都和好了,你怎么还没撤诉。
后来在小杨的陪同下,妹妹撤诉了。
两人好了一段时间后,今年4月分,小杨调到合肥电信公司,小杨每周回来一趟,两人先请保姆带小孩,现在辞去了保姆,请我妈妈给他带小孩,我妈妈答应无偿给他们带3个月小孩,以后,我妈妈也要做事去了。
5月份,小杨提出我妹妹辞掉工作,将宣城房子卖掉,到合肥买房子。
妹妹不同意,双方正在僵持中。
谁能告诉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