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个月,辞职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因为是学校老师介绍过来的,所以来的时候并没有签合同什么的。前几天去辞职,老板让我把卡号留下,说打我卡里面,然后我就回来等,等了一个星期没有反映。我就打电话去问他,结果他说我的另外一个同学没有去公司交接,不给我发工资,非得让那个同学回去交接了才给我发工资,这什么跟什么啊,他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么?
求帮助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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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30
第一,该公司没按合同法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局告它
第二,您在公司上班有没有打卡,如果有可以报电视台去采访它
第三,由学校老师出面解决
第2个回答  2011-05-30
找老师协调,不能解决的话,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仍不能再仲裁、起诉。不过要有足够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5-30
叫上和你一样遭遇的同学一起到他厂里,不给钱当面打电话给劳动部门,一般不用等劳动局来人马上就能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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