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不需要双方本人到场。本人如果实在不能到场,只要委托代理人带车主或买方的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再加上车辆过户所需要的证件到场代办即可。
但是要求代理人有济南身份证或外地户口有暂住证。
不过,最好过户双方都能够亲自到场。一方面是为了能够清楚了解过户二手车的责任归属,也能够避免过户后因自己当时不在场而无法证实或者解决的矛盾。
基本流程:
车管所查档 → 刑侦、工商验车 → 领取行驶证受理回执 → 领取行驶证正本 → 购置税过户 → 保险更名。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