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5月26号被抓了,拘留证是6月3号发出来的,6月10号收到的,拘留证上写的是刑事拘留通知书,上边写的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1条规定,说我老公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品被刑事拘留,我老公弄的食品是熟食什么手续都没有,而且还有假包装,之前是他爸爸一直在弄的,我老公只是给他爸爸开车送货,我老公单独干才干两年,我们库房里所有的货物都被他们弄走了,而且我老公开的金杯车也被他们开走了,车主是他爸爸的名字,还有我们房子的合同也被他们拿走了,上边写的是我老公和他哥哥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这些东西他们会不会全部没收,像我老公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判刑?是不是必须得抓到他爸爸才能定罪?以为之前是他爸爸一直在弄,我老公只是负责开车。急急急!!
是不是拘留证下来以后就可以见他了呢?可是那边没人通知我们过去看啊?
您好,很同情你们家的遭遇。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你老公的情况属于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而被刑事拘留。你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正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最终如何处理,由法院审理后作出最终判决。
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
当务之急,是尽早聘请专业权威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我可以帮你老公辩护。你老公判刑问题也不是必须等抓到他爸爸。如果罪名成立,扣押的东西有可能会被没收或者追缴。
可以进一步咨询联系我。
补充回答:你们见不到,法律上不允许。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和探视
追问您好,麻烦把您电话再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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