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的是货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驾驶人和乘坐人同时死亡。
一:货车证照齐全,无违规驾驶,但是超重一点点。
二:摩托车无牌,驾驶人无证且没有戴安全帽,超速行驶。
三:摩托车乘坐人没有戴安全帽。
交通责任认定是这样:货车车主分别负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30%的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在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剩余70%的责任自己承担。
问题是这样,乘坐人剩余的70%的责任法院要求全部由摩托车驾驶人家属,车主和货车车主连带赔偿。
请问:货车司机需要连带赔偿吗?由没有大概的责任划分?因为这样等于司机已经付二次赔偿了。摩托车乘坐人是否需要负一点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