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是三年,但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只签署一年,10月份要到期了,现在用人单位说不再续签劳务派遣合同,我怀孕2个月是不是因为女职工怀孕所以这种三方公司才不续签的,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而且我的年假还没有休,是否可以在一年合同期内休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