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卡里多了钱,问了下不是家里人给的,今天就去查了下明细账,名目工资,金额一千多,是不是别人打错了,我该怎么办呢?装作不知道,还是要自己联系银行呢?还是一直放在那里,也不要取?啊!这个天上老是掉馅饼,经常遇到这样的类似的事情,我很困惑很害怕。
应该马上联系银行,查找汇款来源,多出来的钱不能占为己有使用。
银行卡突然多了1000块,一般有两种可能:
1、别人转错账。
这种情况占了绝大多数,有的储户通过网银或手机转账,可能他之前转过账给你,有了记录,他要转账给别人的时候错误点击到了你的账号,钱就错转给你了。
2、银行错打账。
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如果是银行错打的账,银行很快会以抹账冲账的方式收回这笔钱。
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扩展资料:
使用银行卡里多出的钱后果:
根据《刑法》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刑法》规定,不当得利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以2~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银行卡里突然多了很多钱要及时打电话挂失银行卡,保障银行账户剩余资金的安全。然后拿着你的身份证到你的开户银行去打一份对账单。如果明细账单有问题或者银行不给处理,要及时报警,以留取证据。确定钱的去向,明确责任方。依据证据追回资金。
在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银行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完整的义务,在储户存款被盗后,银行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当然,银行有权向盗窃者追偿,也可以证明储户有过错来相应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但在储户无过错,也未找到盗窃者的情况下,银行不能推卸责任,推卸责任就是违约。
扩展资料
银行卡使用时注意:
1、买钱包的时候里面一般都有几张品牌介绍的小硬卡片,别扔!放卡的时候除了卡不能在同一个夹层外,在有磁条的那一面放一个这种的卡片,起到间隔作用。
2、工行有专用的银行卡卡套,用着效果不错,可以要几个用。
3、用身份证作间隔也不错。(二代身份证是射频卡,不是磁卡,所以身份证不会与银行卡发生“消磁”现象。)
2015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
《通知》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银行卡里23万存款不翼而飞 银行称“无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