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规范作用分为五个方面:
一,指引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二,评价作用。这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三,教育作用。这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四,预测作用。这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五,强制作用。这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扩展资料:
法的规范作用,法的作用的一个方面,“法的社会作用”的对称。法是一种制度化的构成物,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法本身的这种规范性的特征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调整形式的特点之一。把法作为特殊的规范系统所观察到的法本身的作用,就是法的规范作用。
与法的社会作用相比,它是实现法的社会作用的手段,而法的社会作用则是法的规范作用的目的。任何一种法,都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不同历史类型的法的规范作用实现的程度和方式则有不同。
法对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作用表现在多方面,如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和预测,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奖励,对违法行为的遣责、警戒、预防和制裁等。
同时,法中蕴含着关于合法与不合法、正当与不正当的标准和信息,它能够对人们起到一定的思想教育作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