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如何年审

驾驶证如何年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一、接受审验的周期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

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持其它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二、《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身体条件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 70 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以上资料来源于: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5

    年审新规定:

  从2012年5.1国际劳动节开始,各类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A1,A2,B1,B2)等驾驶证人或校车工作人员的驾驶证年审由原来的两年一审,改为一年一审。初次领证日期在驾驶证正证上有,提交体检表车管所不收任何费用。如果说是其它证,只要遵守交规,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 (但是要按时换证,到期前90天内都可以换,过期就作废了) 现在换证手续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体检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

    年审时间:

  1、持有准驾车型为A、B、N、P驾驶证的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并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驾驶员,以及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员,每年年审一次。

  2、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每两年年审一次。

  3、年审期限以驾驶证《副证》年审有效期为准,逾期未审的驾驶员要接受100元的处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持C1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从驾驶证左下方的“有效起始日期”起算至右边的“有效期限”的(初领为6年)年限前90日内到核发证车管所办理换证即可,中途不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即参加“年审”)。

办理换证业务时,在驾驶证的有效期满前90日内,并在驾驶证的正常状态下持身份证(在暂住地申领的需提供暂住证)、驾驶证和证件相片三张到核发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体检表》填写完了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后,一并提交办理换证业务即是,交付10元工本费后领回新的驾驶证。

根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在异地不能自己申请办理换证业务时,你可在现(暂)住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身体条件证明》,填写完了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后连同身份证、驾驶证和相片三张一同寄回驾驶证核发地,委托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02
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
B证每年要在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按时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你提交体检表后车管所会立即录入电脑,驾驶证副证上现在不盖章了)否则过期一年不提交,你的驾驶证会被车管所自动注销.
初次领证日期在驾驶证正证上有.提交体检表需要回到你原来领驾驶证的车管所进行.
如果说你没有空到车管所办理,可以迟点去,但是不能超过一年.(不会被罚款,放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第4个回答  2019-05-14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