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我哥哥骑摩托车与一逆行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主没有受伤,我哥哥腿部骨折,脸面部擦伤。

住院治疗二十多天,花了三万多元。以后还要复查、拆钢板。我哥哥是建筑工人,日工资120元。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能够要求对方赔偿吗?能够要求哪些赔偿?金额是多少?

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比例赔偿,机动车与逆行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机动车一方可能无责或次责,如果真的认定次责,交警会认为机动车一方“措施不当”的过错等等。现机动车一方受重伤,医疗费3万多元,出院后7-12个月后拆固定物,即后续医疗可能还会花5千左右。索赔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要有医嘱陪护1人),交通费(复诊次数公交票),营养费(要有医嘱加强营养,酌情),车辆损失,误工费【(按出险三个月均工资或行业标准/天X(住院天数+医嘱休息天数)】。若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的,残疾赔偿金=(等级比例X20年X农村或城镇均收入标准)等级比例是十级10%,九级20%,依次类推。被抚养人生活费=供养人数/扶养人数X农村或城镇均支出标准X供养年数。精神损害抚慰金十级5000元,九级1万元。以上合计金额X事故责任比例各自承担,不过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会减少10%的责任比例。至于非机动车方有无经济能力赔偿,你自己作评估。以上所说的“标准”是出险地的省分公布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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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4
您好!最好是咨询当地行政部门机关或者到律师楼咨询下。
第2个回答  2011-07-26
对方没保险,好难要到钱...
第3个回答  2011-07-22
主要看当时的警察怎么处理,看谁的责任大,要是对方付全责可以要求赔偿。现在不是大事故警察就是劝双方自己和解。
第4个回答  2011-07-22
可以要求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医疗费用等;误工费要提供当事人的收入证明和缴税证明等,没有的话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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