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请各位专业人士分析一下!

一个再婚重组家庭,双方各有一个女儿,离婚时双方女儿均判给对方抚养,两个女儿都以成年,再婚后无孩子,这个男的突然死亡(现已再婚10年),产生的遗产分配问题。
遗产有房子一个(产证上写的这个男的名,婚前购买),存款未知但存于女方名下,和死亡后公司给了6万。
按照遗产分配来说 第一继承人 配偶 子女 父母来分配的话,是不是说女方占有所有财产的50%,在对男方50%进行分配?按什么比例进行分配?
现居住的房子应该怎么分配?按什么比例进行分配?如房子要分配法律上有没有支持不分配的依据?
另这个死者的亲生女儿已有七八年和死者没有联系,法律上有没有什么依据剥夺他的继承权?

一、按照遗产分配来说 第一继承人 配偶 子女 父母来分配的话,是不是说女方占有所有财产的50%,在对男方50%进行分配?按什么比例进行分配?
并不是占有所有财产的50%,而只是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含存款未知但存于女方名下)中,先分出属于妻子的一半,剩余的一半才是男方的遗产。在确定男的遗产后,再进行继承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其中,有数份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先,没有公证遗嘱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才按照法定继承。通常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人数等额分配。存款未知但存于女方名下中的遗产部分和死亡后公司给了6万分配方式与前述相同。 本案中的法定继承人有死者的配偶、亲生女儿和他的父母四人。

二、现居住的房子应该怎么分配?按什么比例进行分配?如房子要分配法律上有没有支持不分配的依据?
现居住的房子因为是婚前男方个人财产,直接以全额进入遗产继承分配程序就可以。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此时,所有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分配。分配比例每人一份额。另:只要男主人生前对该房子没有进行法律上的处分,该房子要分配法律上没有支持不分配的依据。

三、这个死者的亲生女儿已有七八年和死者没有联系,法律上有没有什么依据剥夺他的继承权?
死者的亲生女儿尽管已有七八年和死者没有联系,但她仍然是死者的女儿,法律上并没有剥夺他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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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2
死者的女儿,可以和继母平分现有一半的的房产。婚前的房子可视为共有财产,因为婚龄已十年是新婚姻法实行前结婚。死者的女儿和父母没有连系跟继承法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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