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多年,母亲才去世不久,留下遗嘱,把属于她的那份房屋产权留给我,遗嘱是我写的,母亲名字也是我代写的,母亲按的手印,当时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证人作证,我一直未成家,一直独自照顾母亲十年,直到去年才成家,哥姐平时只是偶尔过来看看,给点基本的生活费,因为母亲没有经济来源.哥姐她们不同意把房子给我,要平分。请问我该不该打这官司,这遗嘱有法律效力吗?打官司我胜诉概率大吗?面对亲情我很纠结。
我打官司是让她们认可遗嘱,我是一残疾人,伺候母亲多年,我考虑哥姐家里负担重,需要用钱,所以我独自一人承担照顾有病的母亲十年,让她们安心在外打工,她们只是偶尔来看看,给点基本的生活费。
母亲没文化,不会写字,遗嘱和名字都是我代写的。我知道即使我胜诉也只能获得部分产权,我想给其他姊妹其余的房屋补偿可以吗?可是她们不一定要,也是为和我置气,她们答应只允许我居住,不想给我。
追答为了维系亲情,你可以不打官司,先保留遗嘱,再带上两个证人到公正机关办个公证。他们同意你住你就先住,只要你不卖就用时间换空间。但是千万不能和他们签任何协议哦。
追问哦,这样可以公证吗?这样这份遗嘱就有法律效力了吗?
如果若干年后,证人有什么意外,这份公正过的遗嘱打官司时也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作证吗?
我咨询了,公证处这样的不给公正。
追答公证处这样的不给公正。也没有关系,你保管好遗嘱也可以的。反正你是居住他们不会赶你出去的
追问是的,居住没问题,只是我心里有些过不去,她们不尊重老人的意愿,把老人的遗嘱根本不当回事,老人当初给我留遗嘱,我也原本没打算拿出来,那对我来说只是多年伺候老人,老人给我的一个心意和认可,只是后来老人没了,她们对我多年伺候老人的辛苦不理解,埋怨的态度气的我才拿出遗嘱要和她们争一争。谢谢你为我做的贴心解答,真诚的感谢你。
其实我本意也未必是为争房子,我气愤的是她们不认遗嘱,说我是怂恿我妈写的,我打官司也是为了出口气,可是面对亲情又狠不下心 ,她们觉得给了我就是给了外人,要留给我侄儿。
追答其实亲情比什么都重要,你觉得呢
追问我现在有点没把握的是法院认可我这份遗嘱不,因为有的律师说有法律效力,有的说没有,因为是我代写的。
追答有法律效力,你照顾你母亲应该有人知道吧他们可以做证人,这种案子法官会把情放里面去判决的你会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