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总会出现丢三落四的问题,有的时候更是会将一些 重要的物品丢失,这也是比较常见的过失。这其中也很可能会出现出生证明 丢失的问题,给我们的生生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一旦发生出生证 明丢失的状况,应该如何补办呢? 首先,我们应该找到出生证明的原签发单位,要求他们出具出生证明的原始 记录材料。
得到出生证明的原始材料之后,就可以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主管行政部 门申请补发出生证明。主管部门经过核实准确无误之后,就会对丢失的出生 证明进行补发,当然,补发的出生证明上会有补发的专用章,这和原有的出 生证明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并不影响使用。
补办出生证明其实并不复杂,只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甄别。即在户口办 理之前丢失和办理之后丢失两种情况,前一种情况会补发出生证明的正副页 ,后一种情况补发正页。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儿童的父母或者直接监护人出具一份证明亲属身份关系 的“亲子关系证明”,即直接证明、儿童与其父母或直接监护人关系的旁证 ,也就是需要间接证明、另外还需要儿童父母或直接监护人的居住地或所在 地的居委会(城市)或村委会(农村)开具证明信,当然,必不可少的证件 就是儿童父母或直接监护人的身份证。
补办出生证明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带上相关的证明材 料和证件,就可以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办。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补办出生证明的对象有明确规定,即如果儿童是在 1996年1月1日出生的公民,可以补办出生证明,在此之间出生的是不需要补 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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