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的房产,子女有户口,但产证上是父母的名字,现在,户主去世,另一方健在,子女要卖房,其妻不愿,有

如题所述

以产权证上的名字为准。如果是父或母亲的名字,都属父毌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其子女不享有支配权。如父母中有一人过世,其过世的(父或母)的一半产权将做为遗产被继承后重新确定产权。 合法继承人包括:配偶、所有子女〈亲生丶非亲生),如死者有尚在市的父母也在合法继承人之列。经确权后,新产权人只可支配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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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21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尽了大部分赡养义务的女婿或儿媳妇(儿子、女儿已亡的,,可以继承其父母继承的那一份)、儿子或女儿的子女(儿子、女儿已亡的,可以继承其父母继承的那一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权利是对等的。按照你的情况,如果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应该对半分。儿子一份、另一儿子的儿子一份。
第2个回答  2017-03-21
只能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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