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了货不打欠条,不对账算诈骗吗

如题所述

一般来讲这种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算诈骗,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构成诈骗:
①如果双方是正常的货物买卖,只是由于买受人本人的财务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受人没有能力支付货款,从而给出卖人出具借条,等有能力支付时再偿还货款,就不属于诈骗。

②如果买受人明知自己无力偿还货款,试图以买卖为幌子,骗取对方的货物,就是诈骗行为。比如甲身背巨额债务,又患有重病,没钱治疗,在明知没有能力偿还货款的情况下以欺骗手段促成与乙的交易,然后卖掉货物用于治病,这种情况下,甲就构成了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