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当然有因果。
因果律是指所有事物之间最重要、最直接(可以间接)的关系。表示任何一种现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即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之意。这一世的生命发展,可以由不同的努力(即种不同的因),而得到不同的发展(不同的果)。
辨证唯物主义因果律:即任意宇宙状态都是其之前宇宙状态积累的结果,任意运动状态均是其前运动状态积累的结果。即什么样的因,对应什么样的果,其具有最为广泛的普遍性。
因果关系,亦称 “因果律”。因果律有其三法则,即:
一、果由因生:无因不能生果,有果必有其因。其具有时间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
二、事待理成: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意志为转移,在事物中有其普遍的理性。如生必有死、聚必有散、合必有离,成必有坏,这是必然的理则。
三、有依空立:任何产生存在的事物,必依否定实在性本性而产生,客观事物之间联系多样性决定了因果联系复杂性。
因果关系三种类型
第一种:单因果关系。
第二种:双因果关系。
第三种:多因果关系。
佛家最注重因果,
辟支佛修证的十二因缘法,可说是因果律中最深入内心的一种理念。
佛教将世间一世因果扩至三世因果即可解释关于社会中同类不相应现象,将一切串联其中以使人产生敬畏之心,达到超自然的,向往解脱生死心灵寄托。
《因果经》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界,今生所为是。”
《泥洹经》说:“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获福,恶自受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