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改名或者起名或者名字的法律咋么规定的

我国关于改名或者起名或者名字的法律咋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般各地有具体的管理规定,要求有合理的理由才给予更改.
首先自己写一个申请,说明需要更改名字的理由,理由要合理充分(比如习惯用名和户籍登记用名不同,名字过于女性化或者男性化致使生活中发生不便等),然后到你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盖个同意的章子,再拿到派出所申请更改.派出所一般还要上报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审批后才能更改.名字更改后再办理身份证就可以把身份证的名字也改了.
如果有熟人比较好办一些,我帮朋友改过一个名字,就是因为名字太女性化要求更改的.找了熟人打个招呼很快就办下来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民法类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我国的人名"姓氏和名字"经公安局备案注册后,原则上是不能改的,如果要改名必须经公安局同意备案才能改,改后也只能是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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