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 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般各地有具体的管理规定,要求有合理的理由才给予更改.
首先自己写一个申请,说明需要更改名字的理由,理由要合理充分(比如习惯用名和户籍登记用名不同,名字过于女性化或者男性化致使生活中发生不便等),然后到你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盖个同意的章子,再拿到派出所申请更改.派出所一般还要上报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审批后才能更改.名字更改后再办理身份证就可以把身份证的名字也改了.
如果有熟人比较好办一些,我帮朋友改过一个名字,就是因为名字太女性化要求更改的.找了熟人打个招呼很快就办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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