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士兵退伍后,档案一般会存放在这几个地方:
1、政府没给安排工作的,民政局优抚办最后会把入伍档案移交到所在的乡镇,街道民政所或者乡武装部保存;
2、如果退伍后政府安置了工作,这里不包括自己找的工作,档案会转交到接收的工作单位存放。
3、有的地方会移交到当地档案局保管存放,少数地方也有可能在县武装部。
如果以上单位没有找到档案或者档案已经遗失了,那么就需要求助当地县级武装部出具《入伍证明书》。
扩展资料:
退伍申办:
一、申办条件:
退役士兵退役离队后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部队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县级安置部门报到。
1、服现役满两年未被选改士官的退役士兵。
2、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改为高一期的士官。
3、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转业士官。
4、因特殊原因经批准提前退役,符合有关规定的。
二、申办材料
城镇退伍安置需提供的材料:
1.《非农入伍通知书》原件。
2.《非农优待安置证》原件(二00二年冬季以后入伍)。
3.入伍前非农户口证明。
4.父母亲工作单位证明(无业的持居委会证明)。
5.入伍前是农业户口,需要安置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申办操作
1.报到。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经部队批准退役后,应在一个月内持《退伍证》和《退役行政介绍信》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县(市、区)退伍办报到。
2.审查、县(市、区)退伍办审查退役士兵档案及证明材料,确定退役士兵是否具备安置条件。
3.协调。协调有关部门下达并落实安置计划。
4.安置。按照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逐一落实工作单位,对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费。
参考资料: